研招生字[2013]7号
各博士生招生学院、学科: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我校开展博士生招生工作和指导考生报考的基本依据。各学院、学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目录的编制工作,做到政策明确、信息准确、内容翔实。现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
招生的学科、专业必须是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博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我校仅招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名称与代码和上一年度相同。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招生单位在编制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时按2013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安排。2014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安排50名。
请各学院、学科研究上报2014年博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人数,并填写《各学科科研项目获批与经费情况统计表》(附件1)。实际招生人数将由学校根据学院上报情况、学科科研水平等作统筹安排。
三、做好博士研究生导师上岗审核工作,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质量
(一)上岗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上岗审核工作由学院组织,各学科具体实施,并经学院审核把关。
(二)上岗条件
导师上岗审核条件依据《青岛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的暂行规定》(青大学位字[2005]12号)要求执行。每位导师只能申报一个招生专业的上岗资格。泰山学者及我校2013年度公布的二层次以上特聘教授可直接上岗。
(三)上岗审核的程序
请各学院、学科组织博士研究生导师认真填写《青岛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表》(见附件2),根据导师的治学态度、科研水平及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上岗顺序,并填写《青岛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审核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学校将依据招生计划、上岗顺序等确定上岗导师名单。
各学院要对博士导师上岗资格严格把关,如有虚假,学校将取消其招生资格,减少学院招生计划。
四、编制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由各学科按统一的内容和格式(见附件4)填写,经牵头学院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编制招生专业目录需在保持往年考试科目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审慎确定各学科考试科目的组成,使其更加精简、规范和有效,并具有选择性。
五、请各学院于2013年10月25日下午15:00前务必将书面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发至:qdyzb1002@163.com.
附件:1、各学科科研项目获批与经费情况统计表
2、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审核信息表
3、2014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审核信息汇总表
4、2014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内容
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