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字[201
9
]
5
号
各有关学院(部):
现将2019年
夏季
博士学位论文学术
不端行为检测
和盲评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交
时间
博士
学位论文
学术
不端行为检测
和盲评工作由校学位办负责检测
和送审
。按照
《
201
9
年夏季研究生答辩与学位授予等工作日程安排
》
(
学位办字[2019]2号
),请有关学院(部)务必于
4
月
15
日下午
4
:00前向校
学位办提交博士学位论文,
逾期不提交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二、
提交
要求
参加盲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在“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页中,学生及导师必须本人签字,签字务必字迹清晰。其余页面中出现导师和学生姓名之处,请均用“盲评”字样替换姓名。
请有关
学院(部)
将参加盲评的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以“11065_学科代码_学号_LW”命名的
PDF
文件),由学院(部)汇总后送校学位办,同时提交电子版《
论文
信息表(
博士
)
》(见附件)。
三、
工作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青岛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http://grad.qdu.edu.cn/graduat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7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