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数量、经费总量与层次,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14年3月20日前各单位(相关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附属医院,下同)所属的在岗教授、副教授、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原则上要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4年主持且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除外。
相关学院包括:纺织学院(服装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师范学院,物理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医学院(基础医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商学院、经济学院、旅游学院、师范学院,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皆可。
申报资格特别提醒:
(1)根据《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我校2012年、2013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教师,2014年不应申请;
(2)2010年立项、执行期为2011年-2013年的青年基金和面上项目、即2013年12月应结题的项目,2013年12月办理结题,2014年申请时不再视为有“在研项目”。相关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3)2011年立项、执行期为2012年-2014年的青年基金、即2014年12月应结题的项目,2014年申请时视为“在研项目”,计入限项规定;但如果不涉及超项,建议2014年申请面上项目。相关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4)2011年立项、执行期为2012年-2015年的面上项目、即2015年12月应结题的项目,2014年申请时视为“在研项目”,计入限项规定;但如果不涉及超项、且有较好进展的,2014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相关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5)2012年立项、执行期为2013年-2015年的青年基金、即2015年12月应结题的项目,2014年申请时视为“在研项目”,计入限项规定;但如果不涉及超项、且有较好进展的,2014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相关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
(6)2012年立项、执行期为2013年-2016年的面上项目、即2016年12月应结题的项目,2014年申请时视为“在研项目”,计入限项规定;但如果不涉及超项、且有较好进展的,2014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相关人员名单详见附件5。
2、未按要求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教师,2014年凡属青岛大学限项推荐申报的各类项目,我校不予推荐;同时根据各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业绩(主要指标为申请数量、立项数量),确定分配给本单位的基础研究项目推荐数量上限,具体计算公式见下。目前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岛市部分科技计划项目外,纵向项目皆为限项推荐申报。
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量参照《青岛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中相关规定折算:
假设:本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立项数量为a,青年基金项目立项数量为b,联合资助项目立项数量为c,专项基金项目立项数量为d,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立项数量为e,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立项数量为f,优秀青年基金立项数量为g,重点项目立项数量为h,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立项数量为i,重大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立项数量为j,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量为k,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量为l,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数量为m;
则本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数量=a+b+c+d+e+f+2g+5h+5i+5j+5k+10l+10m
3、请各单位做好基金申报组织、学术指导和形式审查工作,重点如下: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的经验教训,指导2014年的申报工作。各单位近5年申报情况、在研数量、资源情况、2014年申报项目数目标详见附件6,各单位基金申报项目数目标简表详见附件7,各单位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动员大会安排表详见附件8。
(2)引导申请人针对2013年申请中专家的反馈意见,完善2014年的申请书;
(3)引导申请人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与同行专家进行充分的学术交流;
(4)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5)原则上于1月21日前、2月21日前分两次组织学术委员会或同行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由申请人简述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由同行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并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1月22日前将学术指导情况发到邮箱qingdajijin@126.com。
(6)申请书完成后,每位申请人填写《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形式方面进行审核。自2014年起,各单位自行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和人员资格审查,科研处协助完成形式审查。人员参与情况查询由科研处负责;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在《2014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上签字后,由各单位向科研处提交各类纸质(包括在线填写提交的各类项目),务必于2014年3月7日前将需报送材料报科研处计划管理科;计划管理科给每个单位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用户,电子版申请书由各单位负责上传,不受理个人向科研处提交的纸质、电子版申请书。
4、医学院、附属医院申报医学科学部的各类项目由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低水平项目会评,遴选出低水平项目和可申报项目,低水平项目会评遴选指标详见附件9。会评结论为“可申报项目”,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会评结论为“低水平项目”,不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并视为当年没有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5、加强科学研究、人才工程与学科建设的政策联动,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结果与导师遴选、研究生招生、职称评定等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
二、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时间节点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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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
| 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布置会
|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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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前
| 各单位基金申请动员大会
| 各单位、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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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与同行专家进行充分的学术交流,进行申请书撰写相关准备工作
|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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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前
|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相关准备工作
|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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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http://www.nsfc.gov.cn)发布《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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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
| 根据政策调整情况,科研处组织政策宣贯
|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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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
| 科研处组织各单位科研秘书培训:申请书形式审查、电子版申请书上传技术细节问题
|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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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
|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并报各单位
| 申请人、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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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
| 学校放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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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前
| 各单位基层学术委员、同行专家按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对申请书进行第一次面对面的学术指导,提出修改意见。
| 各单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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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
| 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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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
| 元宵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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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前
| 根据修改意见,申请人修改,第二次上报各单位
| 申请人、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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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前
| 各单位基层学术委员、同行专家按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对申请书进行第二次面对面的学术指导,提出修改意见。
| 申请人、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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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前
| 各单位根据各自申报进度,向科研处提交要求协助完成申请书形式审查的时间安排(至少提供三个时间段,时间尽量提前,不要集中在3月6、7日)并发送至kycsun@163.com,科研处根据各单位时间情况,统一协调并将具体时间安排反馈各单位。未发送邮件的单位视为不需要科研处协助。
| 各单位、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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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前
| 根据反馈意见,进行申请书第二次修改。
|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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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 学校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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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前
| 科研处协助各单位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并反馈申请人进行修改
| 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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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前
| 各单位将电子版申请书上传,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皆为原件)、《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2013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一份、承诺函一份(如需要)报科研处计划管理科。在线填写的申请书完成网上提交。
| 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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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 科研处利用基金委系统进行第一次人员承担情况检查。科研处通过系统进行人员承担情况反馈,请各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注意邮件接收并予以确认。电话通知超项项目申请人修改,上交各单位,由各单位返回科研处。
|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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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 科研处进行第二次人员承担情况检查。如有问题,再次修改。如有必要,进行第三次人员承担情况检查。
|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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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14日
| 对部分形式审查有问题的申请书,反馈修改;(人员不能变动)
|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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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16日
| 科研处整理上报材料。
|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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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
| 所有上报材料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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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指南
1、关于项目指南
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将于2013年12月15日后出版发行。《项目指南》中的部分学科代码等内容有了新的变化,为了更好地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政策,学科资助范围,正确选择资助类别、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准确选择申请代码,请广大基金申请人和管理者结合学科资助范围认真阅读,踊跃订购《项目指南》。《项目指南》针对2014年度集中接收的各类项目进行介绍,充分体现2014年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指导思想、最新资助政策和管理办法,是指导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要依据,是广大科学基金申请人、管理者和评审者必读的参考文献。
2、征订指南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定价38元,征订日期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以汇款日期和征订单寄发日期为准),相关汇款信息详见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52424.htm,各单位自行订阅。
四、项目申请接收
1、2014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2013年3月7日。
2、201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3.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受期提交申请。
五、说明
1、《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关于博士后申请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承诺函》、《2014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等相关文件,待《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发布后,根据《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科研处随即制定并发布。
2、计划管理科联系电话:85953353
附件:
1、2010年立项,执行期为2011-2013年的青年和面上项目负责人名单
2、2011年立项,执行期为2012-2014年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名单
3、2011年立项,执行期为2012-2015年的面上项目负责人名单
4、2012年立项,执行期为2013-2015年的青年基金负责人名单
5、2012年立项,执行期为2013-2016年的面上项目负责人名单
6、各单位近5年申报情况、在研数量、资源情况、2014年申报项目数目标
7、各单位申报项目数目标
8、各单位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动员会安排
9、医学科学部低水平项目会评时遴选指标
科研处 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