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权人、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与拨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1、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当年授权公告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当年外国或国外组织的授权公告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3、PCT国际申请:包括进入国际阶段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两种申请,以确定的PCT国际申请日所在年度为资助的年度时间。
本条款的资助项目不包含港、澳、台专利(申请)。
二、申报材料
每件专利(申请)应提交《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在填写申报表时,只需填写“申请资助类别”、“申请资助专利信息”。
1、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者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及证书登记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如提供证书复印件,则需要提交授权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或提交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及证书登记费缴费收据。
3、PCT国际申请,需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和《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及规定费用的缴费收据(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1月13日前统一报送,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成果转化中心,电子版明细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冰
电 话:85953922
邮 箱:qduttc@qdu.edu.cn
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