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
近日,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公告公示”栏查阅),为做好省属高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根据省科技厅规定,省教育厅作为推荐单位对省属高校申报的项目(医疗卫生领域项目除外)进行审核推荐。今年,省属高校申报仍不限项。
二、申报要求
(一)认真学习掌握要求、条件。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改进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意见》(鲁科字〔2014〕73号)、省科技奖励办通知和《2017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掌握申报要求和基本条件。
(二)严格遴选项目。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对照《2017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推荐基本条件》(见《手册》106—107页),认真做好项目遴选,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切实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省教育厅将对照基本条件对各高校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凡达不到基本条件的项目不予推荐。
(三)做好项目公示。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拟申报的项目,按照《申报(推荐)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要求》(见《手册》108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异议处理等造成项目内容调整的,需将调整内容重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向省教育厅申报。
(四)认真组织申报材料。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手册》,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组织材料,并严格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见《手册》109—111页)切实做好形式审查。凡申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项目,申报高校须按要求提交相关专家的推荐意见。申报截止日期后,不再补正申报项目相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按照省科技奖励办通知和本通知精神,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尽快将拟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我处邮箱,由我处发放推荐号和推荐口令。《推荐书》须经省教育厅推荐提交后,通过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6月2日前,请各高校将每个申报项目的公示内容发送至我处指定邮箱; 6月7日前,学校完成项目公示和网络上传。6月8日前,请各高校将公示情况报告(包括公示时间、内容、方式、范围、结果等)、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和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项目《推荐书》一式2份(其中原件1份)报送我处。
山东省教育厅科技处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