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做好对新生的入党启蒙教育,加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特做如下通知:
一、做好新生入党启蒙教育
按照“早启蒙、早教育、早衔接、早培养”的要求,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各学院要对新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增进新生对党的了解和感情,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帮助他们逐步树立起自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
二、主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各学院党校要组织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建立一支兼职党课教师队伍,每学期制定具体的教育培训计划。凡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应及时编入党章学习小组,开展党课学习和教育,传授党的基本知识;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及时在学院党校进行教育培训;在高中期间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新生,经党组织审核认定后,应及时列入教育和培训计划,做好培养教育的衔接工作。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的学生,由学院统一颁发结业证书。经过学院党校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方能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进入学校党校培训。
各学院党校的培训可以要采取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内容落实,时间定实,增进青年学生对党的了解,加深对党的认识,增强对党的感情。同时,要加强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坚定大学生对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使青年学生自觉做到对社会主义的文化认同,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相结合,使党课培训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党校将培训计划以电子邮件形式10月16日前报学校党校,邮箱:dx@qdu.edu.cn。
2、各学院党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各自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学校党校将根据各学院党校培训计划随机听课。
青岛大学党校
2015年10月5日